12-07
1、市级行政区即地级行政区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级行政区,指与地区行政地位相同的行政区,介于省级行政区与县级行政区之间,为省、自治区的行政分区。
2、根据相关规定,我国的行政区划为:全国分为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;省、自治区分为市、县、自治州、自治县;县、自治县分为乡、镇、民族乡。